36家违约企业被暂停电子卖场交易权限3个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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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7日消息,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本月公示了两批共36家违约企业,并作出暂停电子卖场交易权限3个月等处罚。被处罚企业中有苏宁易购、晨光科力普、北京政采商贸等。

36家违约企业被暂停电子卖场交易权限3个月

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8月13日公示了13家违约企业,8月25日及26日公示了23家违约企业。

其中31家企业在“电子卖场”项目中,因为“未按上架规则上架产品或服务”,根据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,被暂停电子卖场交易资格3个月并予以公示。

2家企业因为采购人投诉未按要求供货,根据《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“没有在承诺的供货期限内及时供货或提供售后服务的”,暂停电子卖场交易资格3个月并予以公示。

1家企业因为采购人投诉该供应商未及时确认反拍成交订单,《电子卖场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“(三)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比价、反拍等竞争性方式已成交订单的”,被暂停电子卖场交易权限3个月并予以公示。

还有2家企业因为串通投标,根据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,被暂停电子竞价交易资格3年并予以公示。

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明确,供应商出现四种情形之一的,国采中心将暂停其电子卖场交易权限3个月并予以公示,这四种情形为“未按上架规则上架产品或服务的”、“无法按已报价格成交的”、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比价反拍等竞争性方式已成交订单的”、“其他违反电子卖场上下架和交易原则情形的”。

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规则(第1期)》第一条第(四)项明确,“未正确上架至相应类目下的”属于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第(四)项“其他违反电子卖场上下架和交易原则情形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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