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主题淘宝客,淘宝客,招商团长,恶意竞争,规则更新。
淘宝平台近日发布公告,因为收到一些商家和团长的投诉,发现部分团长存在恶意竞争、服务质量差的情况。所以淘宝对《淘宝联盟开放招商团长管理规范》进行了调整,主要优化内容如下:
1、新增规则
:团长自然月月成交笔数<20笔的商家占比≤50%;
例如:
情况1:4月1日-4月30日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商家数一共是40家,其中19家商家在4月的成交笔数<20笔,则5月第一周考核时符合要求,可继续使用权限。
情况2:4月1日-4月30日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商家数一共是40家,其中20家商家在4月的成交笔数<20笔,则5月第一周考核时符合要求,可继续使用权限。
情况3:4月1日-4月30日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商家数一共是40家,其中21家商家在4月的成交笔数<20笔,则5月第一周考核时不符合要求,收回权限。
2、修改规则
:“月成交金额≥100万”修改为“
审核通过满4个月的团长,近3个月累计成交金额≥10万”
;
例如:2月1日-4月30日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付款金额≥10万,则5月第一周考核时符合要求,可继续使用权限,反之不符合则收回权限。
3、完整的自然月考核要求
详见下表:
(1)指标说明:
当月新推广的活动数/个=活动开始时间在当月;
招商商家数/家=当月新推广的活动内的不同商家数;
招商商品数/个=当月新推广的活动内的不同商品数;
近3个月累计成交金额/元=(审核通过满4个月的团长)近3个自然月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付款金额;
成交笔数<20笔的商家占比=当月有成交且订单笔数<20笔的商家数/当月有成交的商家数。
(2)当月未达到基本能力者,次月关闭该账号招商团长权限,且3个自然月内不支持申请。(举例:1月未达标,2月第一周会给出处理结果,若权限被关闭,则6月第一周可重新申请。)
电商运营官为您更新最近最有用的电商资讯、电商规则淘宝客规则更新。了解更多电商资讯、行业动向,记得关注电商运营官!
© 版权声明
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,未经允许请勿转载。
相关文章
暂无评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