淘宝客调整招商团长考核规则-新增成交数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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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宝客调整招商团长考核规则-新增成交数要求

淘宝平台近日发布公告,因为收到一些商家和团长的投诉,发现部分团长存在恶意竞争、服务质量差的情况。所以淘宝对《淘宝联盟开放招商团长管理规范》进行了调整,主要优化内容如下:

1、新增规则

:团长自然月月成交笔数<20笔的商家占比≤50%;

例如:

情况1:4月1日-4月30日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商家数一共是40家,其中19家商家在4月的成交笔数<20笔,则5月第一周考核时符合要求,可继续使用权限。

情况2:4月1日-4月30日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商家数一共是40家,其中20家商家在4月的成交笔数<20笔,则5月第一周考核时符合要求,可继续使用权限。

情况3:4月1日-4月30日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商家数一共是40家,其中21家商家在4月的成交笔数<20笔,则5月第一周考核时不符合要求,收回权限。

2、修改规则

:“月成交金额≥100万”修改为“

审核通过满4个月的团长,近3个月累计成交金额≥10万”

例如:2月1日-4月30日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付款金额≥10万,则5月第一周考核时符合要求,可继续使用权限,反之不符合则收回权限。

3、完整的自然月考核要求

详见下表:

淘宝客调整招商团长考核规则-新增成交数要求

(1)指标说明:

当月新推广的活动数/个=活动开始时间在当月;

招商商家数/家=当月新推广的活动内的不同商家数;

招商商品数/个=当月新推广的活动内的不同商品数;

近3个月累计成交金额/元=(审核通过满4个月的团长)近3个自然月团长活动订单对应的付款金额;

成交笔数<20笔的商家占比=当月有成交且订单笔数<20笔的商家数/当月有成交的商家数。

(2)当月未达到基本能力者,次月关闭该账号招商团长权限,且3个自然月内不支持申请。(举例:1月未达标,2月第一周会给出处理结果,若权限被关闭,则6月第一周可重新申请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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